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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水北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和竞争推荐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24 13:52:45 作者:许叶飞 浏览量:6944次

常州市金坛区水北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和竞争推荐实施方案

(经六届四次教代会表决通过)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金坛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和竞争推荐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坚持科学评价原则,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以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组织岗位聘任。

2、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注重一线教学和学生管理经历。

三、竞聘岗位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四、竞聘岗位及数量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62个,包括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59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2,%。

副高级岗位6个,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4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71.2%。

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8.6%。

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5个,十三级岗位1个。

五、岗位聘用和竞争工作小组

1.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云杰

组员:尹卫林、严 峰、吴  欣、程忠华、戴春梅、倪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岗位设置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委员会

组长:杨云杰

组员:尹卫林、严  峰、孙江华、李  华、曹 

 欣、程忠华、蒋海芳、王  霞、史云婷

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六、竞聘岗位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各等级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八、教师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辖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一次。

4)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13条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必须有1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辖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6.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7.专业发展要求

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学科带头人,经考核合格,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8.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二)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参照《金坛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参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其他内部等级岗位聘用条件由学校依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报主管部门审核。

九、竞聘办法

学校根据实际,从工作业绩、任职资历、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四个方面对符合竞聘推荐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量化打分,根据成绩确定岗位聘用人选(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参加竞聘中、初级岗位同级别高等级岗位的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中级岗位上聘任,具有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初级岗位上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存在空岗的情况下,可在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下月竞聘至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关内容。

十、 竞聘评分标准

(一)工作业绩(45分)

1.工作量(20分)

1)工作量按照近三年度(2008.1-2010.12)分别计算,取平均数。

2)教学岗位: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的计分为14分(教两个班数学的教师平均工作量计分为17分,教三个班英语的教师平均工作量计分为17分。)服从学校分工均按平均工作量计算。因个人原因不满工作量的由专家委员会按照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分值,产假人员按平均工作量对待。班主任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的1.5倍计算,超出一课时,加0.2分。

3)管理(职务)岗位:管理(职务)岗位人员担任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的计17分,专职教学的计16分。

4)教辅岗位:教学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得分最多不超过14分,同时兼课的人员,另外加分(兼任语文、数学、英语的教学辅助岗位人员计16分,兼其他学科的教学辅助岗位人员计15分)。

2.能力水平(10分)

1)年度考核(3分):根据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计分,优秀每次计1分,称职每次计0.5分。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但不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人员,本项目得分应低于1.5分。

2)示范引领(4分):近三年在教学业务方面,承担辖市级以上公开示范工作任务的,省级3分,市级2分,辖市级1.5分,片级1分,校级(不含教研组研究课)0.5分。同一类型的,取最高项评分。承担指导引领教师成长工作任务的,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校级层面的2分,教研组层面的1.5分,教师带结对子的1分。

3)课题论著(3分):任现职以来主持开展的已结题的课题,每项按辖市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计算,课题负责人(或主持人)得同级别最高分,参与人折半核算(以证书为准);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刊物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含教材教辅)或论文,专著每部担任主编的按2分计算,副主编1.5分,编委1分;发表的论文每篇按辖市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计算,第一作者得同级别最高分,其他折半核算。本项最多不超过3分。

3.专业性荣誉称号(15分)

以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性荣誉称号为准,取其中最高层次核算,不累计。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       15     1.专业性荣誉取最高分,不累计。

 

2.专业性荣誉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加分,基本合格减半加分,不合格和不参加考核不加分。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  10    

常州市骨干教师

辖市区学科带头人  8      

常州市教学能手      3      

常州市教坛新秀      2.5   

辖市区骨干教师      2      

辖市区教坛新秀      1.5   

校级学科带头人      1.5 

校级骨干教师   1      

 

(二)任职资历(45分)

1.工作年限: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1231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1/年教师的教龄按政策规定核定,非主系列专技人员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2.资格年限:竞聘同级别职务高等级岗位的人员,按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每周年1分;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没有聘任人员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每周年计0.6分。

3.职务年限:根据近三年任职情况计分,兼任职务的以分数高的为准。其中,校级领导:3.5/年;中层干部:正职3/年,副职2.5/年;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小社团负责人每年计2分。

以上三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45分。

(三)民主测评(5分)

组织本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数不少于规定人数的90%。当场投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成绩。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民主测评成绩=(同意票数÷参加投票人数)×5

()综合评价(5分)

学校专家委员会根据评价对象专业水平、工作效果、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计分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分标准按专业水平1分、工作业绩2分、工作表现2分,满分5分。

十一、基本程序和方法

1.成立工作组织。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岗位等级的组织实施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室提名教职工全体大会审议通过产生。

2.制定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并经教职工全体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人事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3.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

4.专家委员会依据竞争竞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参加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5.专家委员会根据评价对象专业水平、工作效果、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6.拟定人选,对拟定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书面公示,时间5天。

7.聘任备案。公示结束后,经教育局审核、人事局备案后,由校长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十二:说明

1.本方案实施为三年一聘。

2.本方案若与上级文件相悖,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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