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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9/9 16:26:52 作者:许叶飞 浏览量:5007次

关于加强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严防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烟(卡)等礼品礼金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狠杀奢侈浪费之风,确保全市教育系统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法规制度、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近期中央、省和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要创新方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市教育系统蔚然成风。要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积极查找“四风”突出问题新表现,高度关注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和防控,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作风建设工作真抓严管,既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杜绝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2.严守纪律和规矩。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常州市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的规定》,重申如下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和党员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各非校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督促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廉洁从教“六条红线”: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吃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严肃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于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是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问责,努力营造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节假日氛围。

    市教育局举报监督电话:85681366 。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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